天水知名律师
法律热线:
手机:
13619386629
13619386629
邮箱:LJXLAWYER@163.COM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消防队对面建新小区直行至墙边
站内搜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9日 天水知名律师  
  
  
 
国税发[2004]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有关部门来函,要求明确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否计征营业税的问题,现通知如下:

  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一项代管基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鉴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资金所有权及使用的特殊性,对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六月七日 



All Right Reserved 天水知名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1938662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