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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欠债不还违约金事多少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天水知名律师  

  李继新,天水知名律师,现执业于甘肃通融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缔约过失责任—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A.商店的行为不属于欺诈,真正的“秦*皇兵马俑”属于法律规定不能买卖的禁止流通物

B.王某属于重大误解,可请求撤销买卖合同

C.商店虽不构成积极欺诈,但构成消极欺诈,因其没有标明为复制品

D.王某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可要求商店承担缔约过失

BCD

选项A说法正确,选项C说法错误。《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下列文物:

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

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不属于本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除外;

来源不符合本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文物。据此可知,本案中的秦*皇兵马俑属于国有文物,禁止买卖。因此,商店不可能出售真正的“秦*皇兵马俑”,其行为也就不属于欺诈。

选项B.D说法错误。国有文物禁止出售,这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王某不可能也不应该对此有误解。因此,王某不属于重大误解,其无权以此为由请求撤销买卖合同。

欠债不还违约金事多少

欠债不还违约金事多少

欠款不还的违约金是由当事人共同约定的,没有法定的违约金。

如果当事之间没有约定违约金,不能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但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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