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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流程 租房租赁纠纷主要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7日 天水知名律师  

 李继新,天水知名律师,现执业于甘肃通融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房产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流程

  注意事项: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还是非常的便捷的。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和次页都必须复印;


  证明必须是以下情况才能办理:购买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借住在亲戚家的,提供亲戚的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需要提醒的是人才服务核心周边肯定有相关人才中介机构,交一点钱让他们帮着办理住所证明,需要具体致电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住证办理使用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目前已经归口街道办事处管理,公共户口如无其他意外也应当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该证明材料。


  二、怎么审查租赁合同

  1、注意《合同法》对租赁期限的特别规定,这是租赁合同审查的重点之一。


  2、对于出租方对租赁标的是否享有完整的权利。鉴于审查合同时缺乏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因此可以要求出租方对于其享有对租赁标的的完整权利作出承诺,并在违约条款中明确若出租方违反该承诺保证的,视为出租方违约。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是否享有完整的权利,往往影响到合同的效力,因此在审查时应当特别注意。


  3、租赁标的的维护问题,《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原则上是由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可以约定,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注意是否有关于标的物维修的特别约定,如没有,在维修义务属于出租方。


  4、租赁合同中如有转租条款的,应审查是否明确转租需经出租人同意。


  此外,应根据情况提示转租的法律后果,


  及承租人对于租赁标的的毁损灭失仍应向出租人承担赔偿。


  5、一部分合同采用的名称是《租赁合同》,但通读合同全部条款后会发现,该合同实质上是一个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法对融资租赁合同有专门的规定,因此熟悉这些规定才能对融资租赁合同进行全面审查。


  同时,对融资租赁合同,通常宜采用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分别进行约定,因此应注意两份合同的呼应一致。


  6、违约方面,应注意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标的,交付的租赁标的有瑕疵的违约,


  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违反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标的、擅自转租、擅自改善租赁标的等方面的违约。


  三、租赁合同可以代签吗

  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代签的。为了避免纠纷需要提交由委托人出具的带有亲笔书写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委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没有明确授权别人代签字,则合同是无效的。授权委托书中需要注明委托的事项,以及授权委托的权限。无论是委托人或者是受托人都应该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因为特殊原因,房屋所有权人不能到场签合同;由其授权的委托人代签,一定要求委托人提供产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且该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签约后,对方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与合同一起妥善保管。如果对方不能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可以暂缓签约;或者签约后在合同中约定:在对方提供上述文件之前或者房屋所有权人补签之前,合同不生效,且不支付任何价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8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房产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流程的内容,由此可知,房产租赁合同备案证明,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办理。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租房租赁纠纷主要有哪些

  核心内容:租房租赁纠纷主要有哪些主要有租金支付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和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等其他方面的纠纷。编辑为您整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房地产租赁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租赁方面的纠纷亦随之增多。房地产租赁纠纷五花八门,有些还相当棘手,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1.租金支付纠纷


  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问题,在分清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


  2.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对此,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对此有审判指导意见,大致内容是,凡是房东同意房客装修的,无论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房东都要向房客赔偿经评估后的装修费的残值部分,以此体现公平原则;但如果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但这一规定未必能体现公平原则,因为如果是因房客拖欠租金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而房东又并不需要房客对房屋所作的那些装修,那么要房东赔偿房客的装修残值就有所不公,否则岂非保护了合同违约方而损害了守合同条约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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