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新,天水知名律师,现执业于甘肃通融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近年来,交通事故经常有发生,有很多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都是因为违反了交通规则,所以系统的 学习交通知识,了解交通规则制度是十分有必要的,特别是对于小朋友和老人一定要做好普及工作,那么,交通知识都有哪些需要普及的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知识都有哪些需要普及的
步行安全知识资料
1、步行时,走人行道,靠右侧行走。
2、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行走时,先看左侧车辆,后看右侧车辆。
3、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可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
4、设有自助式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要先按人行横道使用开关,等绿灯亮、机动车停驶后,再通过。红灯亮或显示;等待;信号时,禁止通过。
5、设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区域,不横穿马路。
6、无人行横道与通过设施的区域,横穿马路时,要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7、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打闹、猛跑。
8、不跨越各种交通护栏、护网与隔离带。
9、路面有雪或结冰时,防止滑倒,造成摔伤。
10、上学路上、校园内禁止穿暴走鞋与飞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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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安全知识资料
1、所乘车辆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车门方向涌动。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按顺序上下车。
2、上车后,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拥挤。
3、乘车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向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4、乘车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5、不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汽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6、不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违禁物品乘车。
7、所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听从司售人员指挥。
交通事故逃生常识
1、发生交通事故自己被困在所乘车辆中时,可击碎车窗玻璃逃生。
2、从所乘车辆中逃出后,要远离事故发生地点,防止因车辆着火、爆炸而造成的伤害。
3、逃生后要迅速报警或拦截车辆救助其他未逃生人员。
4、所乘车辆着火时,应先防止吸入烟气窒息,再设法逃生。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或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
1、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2、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3、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4、操作失误
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5、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以上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交通知识都有哪些需要普及的的相关内容,需要普及的交通知识除了考驾照所学到的驾驶知识、开车的交通规章制度之外,也需要普及步行安全知识、乘车安全知识以及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逃生常识,这是十分有必要的,应该重视起来,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随着车辆越来越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是大幅度提高,也是我们平时在开车或者是坐车的时候最怕遇到的事故了,因为一旦发生就会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下面为你整理了哪些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哪些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
1、车撞自家人不赔。第三者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害。在第三者险的条款中规定,;第三者;的定义中,不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家庭成员以及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2、收费停车场丢车不赔。一般情况下,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者营业性维修厂被盗,保险公司都不负赔偿。因为保险公司认为放在以上场所的车辆,停车场有保管车辆的,因此由于保管人保管车辆不善造成的车辆丢失需要由保管人来承担。
3、车内物品丢失不赔。专家指出,根据保险产品的保险范围规定,盗抢险的赔偿范围仅仅是车辆本身,而不包括车内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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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事故理赔的流程
1、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
2、核定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3、全部损失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4、部分损失
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5、赔付时间
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一般来说缴纳了保险的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保险公司都是会赔偿的,只有在是受害者故意等情形是才不会赔偿。以上就是整理的有关哪些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